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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度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第三方机构备案、报备和年审的通知
时间:2023-03-03  来源: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相关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稳评第三方机构管理,推动我市稳评工作高质量发展。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自愿原则,现开展2023年度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第三方机构备案、报备和年审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机构范围

  1. 已备案和意向备案的我市第三方机构。

  2. 已报备(主要为已报备一年以上的)和意向报备的本省外市第三方机构。

  二、条件要求

  (一)备案要求

  ⒈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作为风险评估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2. 在市场监管、民政、司法行政等部门登记注册,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业务范围包含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或法律咨询事项等。

  3. 日常工作人员应不少于5名,其中3名(含)以上人员专职从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业务,从业人员需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掌握稳评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并经无锡市委政法委培训且成绩合格。从业人员不得在不同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构兼职。

  4. 登记注册地应为无锡,科研院所等不需要注册登记的单位,常驻办公地应在无锡,有固定的办公场所,配备必要的办公设备。

  5. 熟悉江苏省和无锡市经济、社会、历史、人文、地理等情况,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

  6. 熟悉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基本程序、方式方法、评估内容、评判标准及防控预案制定等。

  7. 具备健全的业务管理、质量控制、责任划分、档案管理、保密管理等内部管理制度。

  8. 未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社会评价和商业信誉良好,近三年未受到行政执法机关或行业管理部门处罚、处分。

  9. 应具备的其他能力和条件。

  (二)报备要求

  1. 已在省内外市备案,并通过省级备案。

  2. 熟悉江苏省和无锡市经济、社会、历史、人文、地理等情况,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

  3. 未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社会评价和商业信誉良好,近三年未受到行政执法机关或行业管理部门处罚、处分。

  4. 应具备的其他能力和条件。

  三、资料准备

  (一)新备案机构提交材料清单

  1. 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第三方机构备案资料册。主要内容如下:

  (1)单位概况。营业执照(需包含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或法律咨询事项)、办公场所证明(需有房产证、租赁协议、场所照片)、单位资质、单位简介、法人情况等方面介绍及有关证明文件。

  (2)业务负责人情况。业务负责人个人情况、单位任职、专业、学历、职称、工作经历、研究能力、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培训、劳务合同、社保缴纳等方面介绍及有关证明文件。(需有人员情况介绍和单位任职、身份证、专业学历证书、培训证明、劳动合同、社保缴纳等的复印件或证明文件)

  (3)主要评估人员情况。主要评估人员情况、专业、学历、职称、工作经历、研究能力、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培训、劳务合同、社保缴纳等方面介绍及有关证明文件。(需有人员情况介绍和身份证、专业学历证书、培训证明、劳动合同、社保缴纳等复印件或证明文件,按人员分章节整理)

  (4)管理制度。业务管理、质量控制、人员培训、档案管理、保密规定等管理制度(管理制度应符合实际并切实可行)。

  (5)业务开展计划。

  (6)信用证明等其他情况。

  (7)材料真实性保证书。

  (8)联系人、联系方式(需有联系电话和电子邮箱)。

  (9)《保密承诺书》(附件1)。

  以上内容需按顺序分章节整理,有至少精确到二级标题的目录,添加页码指引,装订成册。

  2. 《无锡市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第三方机构备案表》(附件2)

  (二)已备案机构提交材料清单

  1. 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第三方机构备案资料册,整理要求同“(一)新备案机构提交材料清单”,但只需提供其中的(1)、(2)、(3)、(6)、(7)、(8)、(9)项。

  2. 《无锡市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第三方机构备案表》(附件2)。

  3. 2022年度开展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情况报告。

  (三)新报备本省外市机构提交材料清单

  1. 在本省外市备案时提交的资料。需参照上文中“(一)新备案机构提交材料清单”中要求整理装订,并增加在本省外市的备案证明材料和在省级备案的证明材料。

  2. 《外市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第三方机构报备表(无锡)》(附件3)。

  (四)已报备本省外市机构提交材料清单

  1. 2022年度在本省外市年审时提交的资料。整理要求同“(一)新备案机构提交材料清单”,但只需提供其中的(1)、(2)、(3)、(6)、(7)、(8)、(9)项,另外增加在本省外市的备案证明材料和在省级备案的证明材料。

  2. 《外市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第三方机构报备表(无锡)》(附件3)。

  3. 2022年度开展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情况报告。

  四、工作程序

  (一)备案及备案后年审程序(适用我市稳评机构)

  1. 申报。自愿申报的第三方稳评机构,须将以上备案或年审纸质材料一式两份递交至机构注册地市(县)、区委政法委(办)初审,科研院所等不需要注册登记的单位到办公场所所在地市(县)、区委政法委(办)初审。

  2. 初审。市(县)、区委政法委(办)对第三方机构提交的资料进行初审核查,对办公场所进行现场考察,对业务人员数量、专业、职业资格等进行核对,对机构管理体系文件及执行情况进行查阅,并对申报资料编制进行指导,并在《无锡市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第三方机构备案表》(附件1)上出具初审意见。

  3. 审核。市委政法委对注册地市(县)、区委政法委(办)初审合格的第三方机构资料进行审核,出具备案意见。经审核合格的,列入第三方机构初选名录,在“无锡政法”微信公众号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纳入无锡市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第三方机构信息库,并在“无锡政法”微信公众号和无锡长安网公布。

  4. 录入。通过审核的新备案第三方机构在网站公布之日起七日内将相关备案信息按要求录入“江苏省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信息平台”,网址http://180.101.234.216:8081/jsdsffxpg/。市委政法委负责审核管理平台录入的第三方机构信息,并向省库推荐备案。

  (二)报备及报备后年审程序(适用本省外市稳评机构)

  1. 申报。已报备或意向报备的第三方稳评机构,须将以上报备纸质材料一式两份递交至市委政法委。

  2. 报备。市委政法委对第三方机构提交的资料进行核查,对报备资料编制进行指导,视情对第三方机构的无锡办公场所进行现场考察,符合要求的出具报备意见。报备机构名录会与备案机构名录一并在“无锡政法”微信公众号和无锡长安网公布。

  五、相关要求

  请第三方机构按要求认真准备相关资料,本次报送材料日期截至2023年3月17日。第三方评估机构未按时限备案、报备或年审的,不得在无锡市(包括江阴、宜兴)开展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提交的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对提供虚假资料备案的,一经查实,清退出备案(报备)名录;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六、联系方式

  无锡市委政法委

  姚琳桃

  0510-81825825

  经开区新金匮路1号市民中心9号楼7楼

  江阴市委政法委

  潘丰杰

  0510-86671370

  江阴市澄江中路110号(江阴市公安局指挥中心309)

  宜兴市委政法委

  高婷

  0510-87981056

  宜兴市东山西路19号中共宜兴市委政法委员会A楼613办公室

  梁溪区委政法委

  王锴           张咏辉

  0510-88588825

  梁溪区崇正路1号(原梁溪法院)

  锡山区委政法委

  徐允佳

  0510-88218975

  锡山区东亭街道华夏中路6号锡山区人民法院9楼

  惠山区委政法委

  章志汉

  0510-83591507

  惠山区文惠路8号8402办

  滨湖区委政法委

  阮方腾

  0510-81178161

  滨湖区金城西路500号

  新吴区委政法委

  唐潇清

  0510-81890530

  新吴区新安街道和风路28号新吴区人民政府

  经开区政法办

  吴海平    顾林军

  0510-80580082

  经开区清舒道77号经开区管委会101

  附件: 附件1保密承诺书.docx

                  附件2无锡市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第三方机构备案表.doc

                  附件3外市第三方稳评机构报备表(已经省委政法委备案的公司).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