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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0年度全市政法优秀新闻作品评选活动的通知
时间:2021-02-24  来源:宣传教育处

根据省委政法委通知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2020年度全市政法优秀新闻作品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宗旨

无锡市政法优秀新闻作品奖是全市政法领域最高等次的新闻奖。从2019年起,市委政法委组织开展评选活动,旨在进一步加强政法机关与新闻媒体联系,提高政法新闻报道水平和政法新闻队伍的业务素养,鼓励、引导新闻媒体和新闻工作者大力宣传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法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大力宣传新时代无锡政法工作取得的新进展、新成效和新经验,更好地发挥新闻媒体对政法工作宣传、推动和监督的重要作用,积极营造有利于推进平安无锡、法治无锡、过硬队伍建设,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良好舆论氛围。

二、评选范围

各地各单位在国家正式批准的报社(报业集团)、通讯社、广播电台、电视台以及新闻宣传主管部门和新闻单位主办的具有登载新闻业务资质的新闻网站(不含网络版、电子版),以及各地政法网站上发表的政法新闻作品。

参评作品为以上单位原创,并在2020年度内刊播的新闻作品;参评媒体融合奖项作品要求由以上单位应用数字技术制作,在移动互联网平台首次发布传播。

三、参评作品标准  

l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关于政法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正确政治方向、舆论导向、价值取向,充分反映全市政法领域重大部署、重要举措、重点工作,充分体现2020年度平安无锡、法治无锡建设和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政法领域全面深化改革、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政法队伍教育建设等工作的新进展和新成效。

2主题鲜明,内容真实,新闻性强,时效性强,富于创新,语言文字生动,制作精良,感染力强,为人民群众喜闻乐见。高度重视传播手段建设和创新,鼓励媒体融合报道和应用新媒体传播的作品,鼓励曾在年度重大敏感案(事)件舆情应对处置中发挥积极作用的评论类作品。

四、评选项目和基本要求

全市政法优秀新闻作品评选设5类,共13个评选项目,参评作品发表的时间范围是202011日至20201231日。

参评作品的作者(主创人员)按各项目规定申报,姓名和排序以刊播时署名为准(刊播时署笔名、网名的,申报时可在笔名、网名后括号内填报本名;刊播时未署名的,按“集体”申报)。申报作者(主创人员)为“集体”的,需附作者(主创人员)。

   (一)文字作品参评项目

    1.消息类:迅速简明报道新闻事实的文字新闻作品,字数不超过1000字。作者(主创人员)超过3人按“集体”申报。

2.评论类:对新闻事件、热点话题、社会现象等进行评析和说理的文字新闻作品,包括社论、评论员文章、署名评论等,不包括杂文,字数不超过2000字。作者(主创人员)超过3人按“集体”申报。

3.通讯与深度报道类:用分析性报道、解释性报道、调查

性报道、新闻特写、新闻综述等表现手法对新闻人物、事件等进行深入和详细报道的新闻作品(含分上、下两期刊发的新闻作品,以及系列、连续、组合报道)。

其中,通讯不超过3000字,作者(主创人员)超过3人按“集体”申报;深度报道不超过5000字,作者(主创人员)超过5人按“集体”申报;系列(连续、组合)报道作品,单件作品不得少于3篇,以所申报的每件代表作体裁适用相应项目规定,作者(主创人员)超过7人按集体申报。刊播时间跨年度的系列报道和连续报道,按作品结束时的刊播年度申报,只需报送开头、中间、结尾部分各1件代表作;组合报道选择3件代表作。

   (二)广播、电视作品参评项目

     1.消息类:定义同文字类,时长不超过4分钟。广播作品作者(主创人员)超过4人按“集体”申报;电视作品作者(主创人员)超过5人按“集体”申报。

    2.新闻专题类:从不同角度报道同一新闻事件、新闻人物、社会现象的新闻作品,包括深度报道、解释性报道、调查性报道、新闻特写、新闻综述(含电视新闻纪录片),以及系列、连续、组合报道。其中,广播专题类作品不超过30分钟,作者(主创人员)超过6人按集体申报;电视专题类作品不超过45分钟,作者(主创人员)超过7人按集体申报。

    系列(连续、组合)报道作品,单件作品不得少于3篇,以所申报的每件代表作体裁适用相应项目规定,广播作品作者(主创人员)超过7人按“集体”申报,电视作品作者(主创人员)超过8人按“集体”申报。刊播时间跨年度的系列报道和连续报道,按作品结束时的刊播年度申报,只需报送开头、中间、结尾部分各1件代表作;组合报道选择3件代表作。

3.新闻现场直播类:与重大新闻事件或突发事件的发生和发展同步采集现场信号并播出,集现场报道、背景介绍与事态分析等于一体的新闻作品。要求以新闻现场音像信号为直播主体,采用的音像资料时长不超过整个作品时长的1/3。同等条件下,现场信号为本台自采的优先。对同一新闻事件进行的间断性直播可选取其中1个完整直播段参评。跨年直播的节目,首次播出时间在上一年度,节目主体部分在上一年度完成的计入上一年度。

本评选项目不包括纪念会、报告会、文艺演出、工程庆典、剪彩仪式、活动开幕式和以演播室直播谈话等为主体的作品。广播作品作者(主创人员)超过9人、电视作品作者(主创人员)超过10人,按“集体”申报。

(三)网络作品参评项目

   1.评论类:对社会关注的新闻事件、热点话题、社会现象,在新闻网站或移动端首发的原创评论帖文,字数不超过1000字,作者(主创人员)超过3人按“集体”申报(除前文规定参评范围内新闻单位,政法新媒体、政法干警自媒体均可参加评选)。

    2.专题类:综合运用图片、文字、音视频、Flash等多媒体

手段和多种新闻体裁,从不同角度全面报道同一新闻事件或同一新闻主题的作品,作者(主创人员)超过7人按“集体”申报。 

 (四)摄影作品参评项目

报纸、通讯社和新闻网站刊发的新闻摄影作品,单幅作品只能申报1名作者(主创人员);组照作者(主创人员)超过2人按“集体”申报  

(五)媒体融合参评项目

    除前文规定参评范围内新闻单位,政法新媒体、政法干警自媒体均可参加评选。

    1.短视频新闻:在移动端发布的视频新闻,时长不超过3分钟,作者(主创人员)超过5人按“集体”申报。

2.移动直播:与新闻性事件的发生和发展同步采集现场信号并发布,集现场报道、背景介绍与事态分析等于一体的新闻作品。对同一新闻事件进行的间断性直播选取其中1个完整直播段参评。跨年直播的作品,首次播出时间在上一年度,作品主体部分在上一年度完成的,计入上一年度。时长不超过180分钟,作者(主创人员)超过8人按“集体”申报。

3.创意互动:以用户交互为主要特征,发布方与用户方形

 成完整新闻传播链条的新媒体作品,时长不超过30分钟,作者(主创人员)超过8人按“集体”申报。

    4.融合创新:在媒体融合报道方面具有示范性,产生强烈社会反响的重大创新新闻作品,作者(主创人员)超过8人按“集

体”申报。   

    五、报送要求

(一)纸质材料及电子材料

    主要包括《无锡市政法优秀新闻作品推荐目录》(附件1,加盖公章、一式两份)、各地各单位组织评选工作的情况(加盖公章、一式两份)和参评作品材料(包括纸质材料和电子材料)等三类材料;在上报的《无锡市政法优秀新闻作品推荐表》(附件2)中,所有参评作品都需提交二维码(将参评作品原发网址生成二维码)。

1. 请按照初评结果顺序和规定数额填写《推荐目录》,超出分配数额的将按《推荐目录》顺序撤下排在后面的作品。

2.文字作品参评材料。纸质材料:报送作品一式12套,每套包括《推荐表》和作品发表样刊各一份,并装订在一起。其中1套必须是原件剪报(打印件或复印件作废),其他11套由《推荐表》和清晰的A4纸复印件组成。

电子材料:U盘中包括《推荐表》和参评作品电子版。参评作品电子版存储在U盘中(含发表作品所在版面的电子版PDF文件和作品文字稿,文字稿结尾标注发表报刊名称、时间、作者、联系方式等)。

3.广播、电视作品参评材料。纸质材料:报送作品一式6套。每套包括《推荐表》和作品文字稿(文字稿结尾写上刊播电台、电视台名称、时间、作者、联系方式等)各一份,并装订在一起

电子材料:U盘中包括《推荐表》和参评作品电子版。参评作品须把原版播出作品、文字稿复制存储在U盘中,其中广播作品复制为音质效果好的WAVMP3格式文件,电视作品复制为高清晰的AVIMP4格式文件。

广播、电视作品参评项目必须是播出原版,不得为参评进行重新录制、编辑,不得删除片花、广告等任何内容。播出时含有片头、片尾的独立作品,务必完整复制片头、片尾内容。

    4. 网络作品参评材料。纸质材料:报送作品一式4套。每套包括《推荐表》和作品文字稿(文字稿结尾写上发表网站名称、时间、作者、联系方式等)各一份,并装订在一起。

电子材料:U盘中包括《推荐表》和参评作品电子版。其中参评作品电子版是能够离线浏览的网上页面和文稿电子版;新闻专题要求含所在网站或频道页面、专题首页和3件代表作的网页。

5. 摄影作品参评材料。纸质材料:包括《推荐表》和报送作品发表原件。需提供报刊上发表的原件(打印件或复印件作废)

1份,并装订在一起

    电子材料:U盘中包括《推荐表》和参评作品电子版。将参评作品所在版面的电子版(PDF文件),连同作品数字照片(像素为1422×8003558×2490之间,不小于1MRGB模式JPEG文件,在文件名中标注标题、文字说明、作者、发表日期和报刊名称、联系方式等)一并存储在U盘中。

6. 媒体融合作品参评材料。纸质材料:报送作品一式4套。每套包括《推荐表》和作品文字稿(文字稿结尾写上发表平台名称、时间、作者、联系方式等),并装订在一起

电子材料:U盘中包括《推荐表》和参评作品电子版。《推荐表》中“发布账号(APP)”栏需填报规范名称;“社会效果”栏填写作品发布后的点击量、跟评量、互动量、转发数、点赞数、留言数等客观指标和应用新技术等情况,可另附策划文案。

参评作品可下载的,使用U盘提供作品原件电子版,音频作品复制为音效效果好的WAVMP3格式文件,视频作品复制为高清晰的AVIMP4格式文件。参评“移动直播”奖项,须附11000字以内的直播简介。包括直播意义、直播流程和规模、直播点设定和社会影响等内容。

   (二)格式标准

1. 作品推荐目录和所有参评推荐表均须电脑打印、加盖推荐单位公章,刊播作者姓名一栏须按参评作品的署名要求完全、准确填写。

2.作品的文字稿用word格式,标题用14号黑体加粗,居中;

小标题为12号宋体加粗,居中;正文字体为12号宋体。推荐表内填报文字为12号宋体。每件作品文字稿后面写清楚发表的媒体平台名称、日期、作者姓名、简介、联系方式等,以备届时寄发获奖证书时使用。

六、奖项设置

经专家评审后,评选出一、二、三等奖,颁发证书并通报表扬,并从获奖作品中选择优秀作品推荐参加2020年度全省政法优秀新闻作品评选,同时设评选活动组织奖若干,最终设奖数额根据活动具体征集作品数量确定。

七、有关要求

全市政法优秀新闻作品评选活动列入年度政法宣传舆论工作考核,请各地、各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认真组织好初评和推荐工作,特别是要注意报刊类原件要求、光盘刻录要求和相关格式标准;各市(县)区委政法委、市政法各单位参评作品须尽最大力量报送各类评选项目,其中评论类和广播类作品至少各报送1篇(件);市政法单位、市各单位参评作品以刊播在省内媒体上为主。要坚持高标准,把真正代表本地区、本单位最高水平的政法新闻作品推荐出来。要有专人负责,明确材料整理和报送工作的责任人,保证报送工作严格按照通知要求,按时保质完成。

报送方式:请用特快专递及时邮寄报送(建议使用中国邮政EMS特快专递),截止日期为2021年3月12日,逾期不报视为自动弃权。所有参评作品表格、文字和图片请同时发送到电子邮箱:wxzfxjc@163.com
    寄送地址:无锡市观山路199号市委政法委宣教处,邮编:2140131;联系人:吴育;联系电话:81821199

 

附件:1.无锡市政法优秀新闻作品推荐目录

      2.无锡市政法优秀新闻作品推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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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无锡市委政法委员会

                            2021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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